6米8货车拉10吨左右不超载的,货车超载处罚标准: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2、第九十二条规定,“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运输单位的车辆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
3、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千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