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中国境内道路上驾驶的汽车,必须投保
2、办理交强险后被保险人应在被保险车辆上放置保险标记符号。(合同签订时,保险公司给予被保险人保险标记符号、保险单)
3、合同解除前,保险公司应该遵循合同承担保险责任。
4、合同期满,投保人应该立刻续保,并供给上1年度的保险单。
5、合同期满交强险标记符号自响应废,若保险公司解除交强险合同的,收回保险单和保险标记符号,并书面通知汽车管理部门
若查出汽车未遵循限定投保交强险的,由公安交管部门扣留汽车,并通知其投保,处罚其依照限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钱。后依照限定补办交强险的,应该立刻退还汽车。
上道路驾驶的汽车未放置保险标记符号的,公安交管部门应该扣留汽车,通知当事人供给保险标记符号或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钱。当事人供给保险标记符号或补办相应手续的,应该立刻退还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