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指的是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即汽车)的占有,将该财产做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限定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通俗的说,就是A的汽车,抵押给B,做为担保的一种方式。当汽车做为抵押物时,就称之为抵押车。合法的抵押车双方或三方应该到汽车的登记机关(即当地的车管所)办理抵押登记。登记的记录可以在《汽车登记证》内显示(该证中有专门的一页是抵押登记记录,其中有抵押的时间和时效以及变更、注销的记录)。
大多数在抵押期间,或债务未履行完毕时,一定不要买抵押车,不然会有风险。买抵押车时一定要看该《汽车登记证》中关于抵押登记的内容,倘若最后一次抵押登记已经办理注销,就说明该车的担保债务已经履行完毕,已经不是抵押车了,即可购买了。 倘若没有办理注销抵押登记,车管所也不一定会给你办理过户手续的。
购买已经办理注销抵押登记的汽车时,应尽快到车管所办理过户手续,只有这样子才能防止买回来以后被原汽车车主回着担保公司银行之类的收回或盗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