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分析无证驾驶被拒赔案例

245.怎么分析无证驾驶被拒赔案例

案例

2008年12月18日,叶某驾驶轿车从清河到阳谷,由北向南行驶,由于对向车辆的前照灯刺眼,他操作不当,不慎撞倒路边大树,并碰伤一人后驶进路边沟中。接报案后,查勘员立即赶赴现场,展开查勘工作。核对车牌号、车架号、发动机号无误,确认保险标的;经补勘第一现场,以及事故车碰撞痕迹,确认被保险人所述事故经过属实。查验双证时,发现驾驶人叶某的驾驶证准驾车型为E,查勘员立即将驾驶证、行驶证拍摄留存,并对驾驶人作询问笔录。叶某解释于2002年就取得驾照,11月份刚换证,可能打印错误。查勘员立即赶赴聊城市车管所查询,得知叶某驾驶证的准驾车型为E。在铁的事实面前,叶某终于承认自己刚刚增驾C本,驾驶证还未发放。保险公司遂对该案拒赔。

本案属于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驾驶人不合格情形,这属于车辆损失保险条款和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责任免除部分明确列明的内容,所以保险公司拒赔的做法正确。本案的关键之处是查勘员及时准确地从交警的驾驶人信息系统查询到了本案被保险人的准驾车型、初次领证时间、年审时间等信息,对客户的拒赔有了铁证。但是,对于行人的受伤,如果需要抢救,其抢救费用在肇事者无能力支付的情形下,保险公司可以先行垫付。垫付的前提条件是接到公安部门的通知和医疗机构的清单并经过核实。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而关于第三者财产的损失和第三者人伤的其他费用,交强险不予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