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行驶人违反道路出行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限定的,处警告或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钱。
本法另有限定的,依照限定处罚。
汽车车主在驾车时应该遵循出行信号通行,遇有出行警察现场指挥时,应该遵循出行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沒有出行信号的道路上,应该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除此之外道路施工做业或道路出现损毁,道路上未立刻设置警示标记符号、沒有设置或应该立刻变更出行信号灯、出行标记符号等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的财产遭受损失的,负有有关职责的单位应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