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
(一)自2021年8月30日起,召回部分生产日期在2019年6月12日至2020年6月18日期间的国产EQC车辆,共计796辆。具体车架号如下:
生产者名称 | 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 | ||||
召回实施时间 | 2021-08-27至2022-08-27 | ||||
召回车辆总数量 | 796辆 | ||||
车型系列 | 车型名称 | 年款 | 召回数量 | 生产日期范围 | VIN范围 |
EQC | EQC 350 4MATIC | 2020 | 87 | 起:2020-06-09止:2020-06-18 | 起:LE48P9BB5LL001367止:LE48P9BB2LL022791 |
EQC | EQC 400 4MATIC | 2020 | 709 | 起:2019-06-12止:2020-06-05 | 起:LE48P9AB7LL000058止:LE48P9AB9LL001339 |
缺陷描述:
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由于装配后无法识别检查空调冷凝水软管的状态,无法确保其连接的紧密性。
可能造成的后果:
空调冷凝水可能会进入乘客舱。可能会腐蚀安装在驾驶员或副驾驶脚部区域或中央通道区域的电气部件和/或导致其短路。这可能导致不同的后果:SRS 控制单元故障,自动紧急呼叫(eCall)可能不可用,车辆可能无法启动或在行驶过程中熄火,其他部件(如组合仪表、辅助系统)的功能可能受影响。存在安全隐患。
召回措施:
北京奔驰汽车将通过授权经销商为召回范围内车辆免费检查空调排水软管是否安装到位,并根据需要更换新的排水软管,以消除安全隐患。
应急处置方法:
在车辆进行必要的检修前,应避免使用空调。
生产车辆改进措施:
装配工艺的改变确保了这个问题从2020年6月19日起不再发生。
(二)自2021年9月17日起,召回部分生产日期在2020年7月4日至2020年7月29日期间的国产GLB SUV车辆,共计720辆。具体车架号如下:
生产者名称 | 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 | ||||
召回实施时间 | 2021-09-17至2022-09-17 | ||||
召回车辆总数量 | 720辆 | ||||
车型系列 | 车型名称 | 年款 | 召回数量 | 生产日期范围 | VIN范围 |
GLB SUV | GLB 180 时尚型 | 2021 | 20 | 起:2020-07-06止:2020-07-22 | 起:LE44M8EB5LL062103止:LE44M8EB3LL070510 |
GLB SUV | GLB 200 | 2021 | 700 | 起:2020-07-04止:2020-07-29 | 起:LE44M8HB9LL063296止:LE44M8HB2LL071174 |
缺陷描述:
由于供应商的开发偏差,第二排座椅中央扶手杯托可能少安装了一个螺钉。
可能造成的后果:
如果车辆发生碰撞,杯托塑料件可能与扶手分离。无法满足标准GB 15083的要求,可能会增加车内乘员受伤的风险,存在安全隐患。
召回措施:
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将通过授权经销商为召回范围内车辆免费安装缺失的杯托螺钉,以消除安全隐患。
生产车辆改进措施:
供应商的生产流程进行了优化,保证从2020年7月30日起不再发生该问题。
车主通知:
北京奔驰汽车将通过挂号信等方式通知相关车主此次召回事宜,通知时间为2021-08-27至2021-10-12。用户也可以通过座机或手机拨打服务热线:400-818-1188咨询(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日,全天24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