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远光如何处罚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一次记1分。开远光灯的危害:第一、远光灯会车可导致车瞬间致盲,远光灯可以导致对面的司机在1-3秒的时间看不清前方情况;第二、面对远光灯,驾驶者对于迎面车辆的车速和距离产生误差,容易发生误操作;第三、后车开启远光灯可导致前车判断失误后车距离,容易导致后车在超车过程中追尾。

给予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并记1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夜间行车使用灯光作出了明文规定:

1、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内不能使用远光灯;

2、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窄桥、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3、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4、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知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