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1系限速功能工作原理
使用系统可以将速度限制在从 30 公里/小时起的数值。在设置的限速下时不会限制行驶。
超过限速
特殊情况下可以有意识地通过踩踏油门超过限速。如果行驶速度超过设置的限速,将显示警告。
无制动干预
当达到或无意超过设置的限速(例如下坡行驶)时,不会主动制动。如果在行驶过程中设置的限速低于正在行驶的速度,车辆将缓慢滑行,直至行驶速度低于极限。
宝马1系限速功能使用方法
1 打开/关闭系统
2 更改限速
打开
按压按钮。当前行驶速度被采用为限速。
停车时启动,极限速度将设置为 30 公里/小时。车速表上的标记被置为相应车速。打开限速时,如有必要,将接通动态稳定控制系统 DSC。
关闭
按压按钮。
以下操作时系统也关闭,例如:
1.挂倒车档时。
2.关闭发动机。
3.打开巡航控制。
显示消失。
更改限速
频繁向上或向下按压平衡杆,直至设置了所需的限速。
每次点击平衡杆至压力作用点,限速升高或降低约 1 公里/小时。
每次按压平衡杆超过压力作用点,车速极限都会在公里/小时表盘显示器的下一个十位上升高或降低。
如果在行驶过程中设置的限速低于正在行驶的速度,车辆将缓慢滑行,直至行驶速度低于极限。
超出限速
可以有意超过限速。 这种情况下会有声音警报。为有意超过设置的车速极限,应完全踩下油门踏板。
如果行驶速度低于设置的车速极限,限制自动生效。
视觉警告
如果超过设置的车速极限,组合仪表中的指示灯将一直闪烁,只要行驶速度超过设置的极限速度。
声音警报
1.如果无意间超过设置的限速,5 秒钟之后将会有声音警报。
2.如果行驶期间车速极限低于正在行驶的速度,信号将在约 30 秒后响起。
3.如果有意通过踩踏油门踏板超过车速几次,信号不会响起。
组合仪表上的显示
车速表上的显示:
标记呈绿色亮起:系统已激活。标记不亮起:系统已关闭。
指示灯
指示灯亮起:系统已接通。指示灯闪烁:已超过设置的限速。
短暂状态显示
短时显示设置的限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