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分周期到了,那么就会自动清零,依据《汽车驾驭证申领和运用规则》第59条有关规则:
1、汽车驾驭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在罚钱现已交纳的,记分予以消除;
2、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钱未交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3、被记满12分的,则需要到驾驭证核发地车管所或许到违法行为地车管所参与学习并考试门类一,合格后,所在罚钱现已交纳的,方能将分数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