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
1、“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的,不得影响安全驾驶。”贴车贴应注意遵循法规,有的车贴面积太大,遮挡视线;有的车贴颜色过于鲜艳,容易分散其他车主注意力,增加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2、、贴车贴并非可以随心所欲,如果贴在车窗等明显妨碍视线的位置或是遮挡住了车牌,交警会进行处罚。太过轻佻花哨的、带有挑衅性的、传递暴力和血腥的、无视社会规范和道德底线的,低俗的等车贴,应尽量避免;
3、如果贴纸的面积超过了车身的30%,那么将会被当做私自改变车辆外观处理。如果拉花样式涉及一些特殊标识,如警察、消防或是救护等标识,都是不可以的,同时一些国家职能部门的相关标识也是不被允许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