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不可以超过限定时速10%。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出行安全法》第四十二条限定:汽车上道路驾驶,不允许超过限速标记符号标明的最高速度。在没有限速标记符号的路段,应维持安全车速。下面是普通车辆在高速路超速的有关罚钱和扣驾驶分:
1、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处以200元罚钱,记3分;
2、超过限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处以200元罚钱,记6分;
3、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的,处以两千元罚钱,记12分;
4、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未达70%的,处以一千元罚钱,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行驶证;
5、超过限定时速70%的,处以两千元罚钱,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行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