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停车罚款50-15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予以口头警告、罚款。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将该机动车拖走。下面是机动车停车的相关规定:
1、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2、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3、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