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登记本可不可以补办

汽车登记本可以实行补办。汽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损毁的,汽车全部人应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汽车全部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每一项汽车登记和业务,但申请补领汽车登记证书的除外。对汽车全部人因死亡、出境、重病、伤残或不可抗力等原因不可以到场申请补领汽车登记证书的,可以凭有关表明委托代理人代理申领。

车辆登记证书丢失补办的方法是:

1、汽车车主携带所需资料,将车辆开往车辆注册地车管所及各服务店办理;

2、车辆通过专门的查验通道,直接到查验点,开始查验车辆;

3、车管所工作人员对车辆实行查验,查验完成后,汽车车主到查验服务处确定信息;

4、接着汽车车主到业务大厅导办服务台办理手续,排队等待办理;

5、办理手续后,在等候区等待叫号办理业务,然后才到对应窗口实行办理;

6、携带受理凭证到收费窗口交费;

7、汽车车主到取证窗口打印汽车登记证书,补办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