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部:包含产品系列代号、换代符号和地方、企业代号,有制造厂按照需要自选相应的字母代表,但须经行业标准标准化归口单位核准、备案;
2、中部:由缸数符号、气缸布置形式符号、冲程符号和缸径符号组成;
3、后部:由结构特征符号和用途特征符号组成;
4、尾部:区分符号。同一系列产品因改进等原因需要区分时,由制造厂选适度的符号代表,后部与尾部可用“-”分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