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就是《道路出行安全法》的有关限定:
1、行驶营运客车(不包含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处500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钱,一次记12分;
2、客车超载超过核定人数但未超过20%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钱,一次扣6分,超过核定人数20%的,处500以上两千元以下罚钱。一次扣12分;
3、私家车超载超过核定人数20%的,处200元罚钱,一次扣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