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货车报废年限是几年

微型货车的报废工作年限:营运性货车12年报废, 非营运性货车15年报废。微型货车(车长小于等于3.5m,总质量小于等于1800kg)12年强制报废,其他的类型的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15年强制报废。

不相同类型车辆的延缓工作年限是下面这些:

1、非营运9座(含)以下客车报废工作年限为15年。最初的6年内每2年审验1次,以后为一年1审,使用工作年限超过15年后,每半年审验1次,能通过审验就可以了无限延期,签注至2099年12月31日;

2、9座以上非营运客车报废工作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至20年;

3、旅游客车报废工作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至20年;

4、营运客车,报废工作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至15年;

5、轻型货车和大型货车报废工作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至15年;

6、微型货车和19座以下出租车报废工作年限为8年,不可申请延期;

7、20座以上出租车,报废工作年限为8年,可申请延期至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