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要戴头盔的要求

自二零二零年5月20日,公安部交管局出文限定,6月1日开始,“一盔一带”执法惩罚的范畴限制为乘骑摩托车不戴上头盔、乘驾汽车不运用安全带的出行违规违法行为。对乘骑电动自开车不戴上头盔的行为,在次实行宣传引导工作。

充分创造条件协助民众置配头盔,提醒有头盔的民众主动戴上头盔,各个地方依据本地具体状况明确实施依法查纠的时间,并重视人性化执法、客观执法、柔性执法,重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一致。

为有效果的维护摩托车、电动自开车乘骑人群和汽车乘驾人群人身安全,下降车祸事故身亡,公安部交管局在国内实施实行“一盔一带”的行动。在行动中,各个地方公安交管部门努力宣传引导先行、行业示范引领,普遍发动群众参与。民众戴上头盔、运用安全带的认识显著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