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四条限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该出示居民身份证表明身份:
(一)常住户口登记项目变更;
(二)兵役登记;
(三)婚姻登记、收养登记;
(四)申请办理出境手续;
(五)法律、行政法规限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证表明身份的其他的情形。依照本法限定未取得居民身份证的公民,从事前款限定的有关活动,可以用符合国家限定的其他的表明方式表明身份。以上是对这一问题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