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出行法有关限定,沒有年审的车辆是并不具备上路的资格,假如还继续上路,查获将处以扣3分,罚钱200元的处罚,除此之外未按时参加年审的车辆,引起的一切出行事故,由当事人负全部或主要责任,保险公司将不负任何责任。
汽车车主应当在汽车检验有效果期满前90天内,向车辆所在地的车管所部门申请检验合格标记符号,领到检验合格标记符号后,要遵循限定贴在车辆挡风玻璃处。
对上道路驾驶的汽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记符号的,将面临扣留汽车、扣1分、罚钱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