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见度小于200米大于100米时,必须打开启用雾灯和防眩目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时速不可以超过60公里,与统一车道驾驶的前车必须维持100米以上的开车间距。
能见度小于500米大于200米时,必须打开启用防眩目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时速不可以超过80公里,与统一车道驾驶的前车必须维持150米以上的开车间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