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调换,一辆车只能对应一个车牌。《机动车登记规定》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十二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时,需要改变机动车号牌号码的,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
同省车牌是不可以互换的,车牌更换新的方法:
1、可向车管所营业厅申请更换,具体程序为车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损坏的车牌;
2、到车管所营业厅补办窗口,要求“换领、换领机动车牌照申请表”;
3、30日后持身份证,凭原购车发票到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新的发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