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驾照考试没有科目五:
1、根据2016年4月1日起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简称“科目一”)、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简称“科目二”)、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简称“科目三”);
2、而通常所说的“科目四”,就是科目三中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在规定中,也并没有“模拟高速行驶、隧道行驶”这类考核要求。所以更没有科目五之说;
3、考试科目内容及合格标准全国统一,考试顺序按照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依次进行,前一科目考试合格后,方准参加后一科目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