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祺gs4启停系统工作过程介绍
满足启停系统基本使用条件时,将车辆制动到静止状态并踩着制动踏板,启停系统自动关闭发动机,组合仪表上的 指示灯点亮。
在发动机关闭且点火开关打开的状态下,松开制动踏板,发动机会自动启动,组合仪表上的 指示灯将熄灭,同时 指示灯白色点亮。
如果发动机启动后一段时间内驾驶员无任何操作,启停系统会再次关闭发动机。
在启停系统自动关闭发动机状态下,以下操作也可触发启动发动机:
1.转动方向盘超过一定角度可触发启动。
2.操作点火开关可触发启动。
3.按 按键可触发启动。
4.换挡杆在“D”挡位,松开制动踏板可触发启动。
5.换挡杆在“D”挡位,踩下制动踏板,挂入“S”挡位可触发启动。
6.换挡杆在“N”挡位,松开制动踏板不会触发启动,再次踩下制动踏板可触发启动。
7.换挡杆在“N”挡位,制动踏板未松开,挂入“R”或“D”挡位可触发启动。
非“R”挡位挂入“P”挡时,会经过“R”挡位,换挡杆切勿在“R”挡位停留,否则会触发启动。
如果挂入“R”挡位后再切换到“D”挡位,必须先以 15km/h 速度行驶后,启停系统才会触发关闭发动机。
传祺gs4启停系统不工作条件
以下情况将导致启停系统不工作:
1.发动机水温未达到启停系统基本使用条件的最低温度。
2.制动助力器真空度不足。
3.尚未达到通过空调系统设置的车内温度。
4.外界温度很高或很低。
5.开启前挡风玻璃除霜功能。
6.蓄电池电压过低。
7.海拔太高。
8.方向盘大幅度偏转。
9.挂入“R”挡位。
10.自动驻车(AUTO HOLD)功能开启。
11.坡度很陡。
12.启停系统关闭。
中断启停系统正常工作的情况
在启停系统自动关闭发动机状态下,以下情况会中断启停系统正常工作,发动机无需驾驶员操作可再次自行启动:
1.在坡道上溜车。
2.车内温度偏离通过空调系统设定的数值。
3.前挡风玻璃除霜处于除霜状态。
4.制动助力器真空度不足。
5.蓄电池电压过低。
自动启动失败说明
在启停系统自动关闭发动机状态下,以下情况导致自动启动失败时,组合仪表将显示“启停系统关闭,请手动启动发动机”信息,此时需驾驶
员手动启动发动机:
1.启停系统出现故障。
2.自动启动失败超过 3 次。
3.开启前机舱盖、车门。
4.驾驶员解开安全带。
开启前机舱盖或车门时,即使关闭好后,自动启动也不触发。
驾驶员解开安全时,即使重新佩戴好安全带,自动启动也不触发。
蓄电池断电后自学习方法
如果对蓄电池进行断电操作或更换蓄电池,恢复接电后,须按以下步骤对启停系统进行自学习操作:
1.关闭点火开关及车上的所有用电设备,静止放置 4h 以上。
2.启动发动机 3 次,每次启动后发动机持续工作时间不小于 1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