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停车按什么依据进行处罚

人行道违章停车处罚的依据有两条:一条是浙江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4条第一款第六项“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对机动车驾驶人处50元罚款。第二条是浙江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6条第一款第三项“不按规定停放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对机动车驾驶人处150元罚款。

人行道停车按以下依据进行处罚的:

1、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2、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明确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车停在人行道上是违法的。

人行道路边规划的停车位同样是需要按照方向停放车辆的,逆停的话被处罚是有处罚依据的,一定要顺着方向停车。地上基本都有停车指示箭头,一定要注意。人形道停车逆停有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