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行道都是不能掉头的,否则将被处以200元罚款,扣2分:
1、《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2、在允许掉头的地点设有掉头专用信号灯的,应当在绿灯期间掉头;未设有掉头信号灯的,但有相应的标志标明在红灯或者绿灯期间掉头的,应当按照标志的指示掉头;
3、既无掉头专用信号灯,又无其他标志指示的,掉头时可不受信号灯限制,但掉头时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通行。
出行法明确限定,汽车在人行横道线,弯道,桥头,铁路路口和有禁止左转调头的路口基本都不能掉头,不然就是违章。 人行道(side walk;foot way)指的是道路中用路缘石或护栏及其它类似设施加以分隔的专供行人通行的部分。在城市里人行道是十分普遍的,大多数街道旁均有人行道。有些地方的人行道与汽车道之距离着草地或树木。在乡村人行道比较少。在发达国家非常多地区的法律要求人行道上移除全部不便利残疾人使用的设施,因而在过马路的地方人行道专门下降到马路同一个水平,以便轮椅过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