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行道停车不扣分,但是会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
1、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2、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明确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车停在人行道上是违法的。
按照违法停车行为有关处罚标准限定汽车违反限定停放的,公安机关出行管理部门可以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借助于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违法行为,阻碍其他的车辆行人通行的,可以将汽车拖移至不阻碍出行的地点或指定地点停放,对违法行驶人处200元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