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科目二考试相关规定及细节

第3章 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流程操作

3.1 科目二考试相关规定及细节

3.1.1 考试内容

2016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和低速汽车科目二考试有五项必考,分别为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直角转弯、曲线行驶。

3.1.2 考试方法

科目二考试按照报考的准驾车型,车管所统一分配考试场地和考试车辆。在安全员的指引下由学员单独按照规定的考试路线、考试流程和安全员或车载考试系统指令下完成驾驶考试。

科目二考试满分为100分,C1、C2准驾车型成绩达到80分为合格。在考试中,正在进行的单项考试过程中途不能停车,两个项目间隔的区域可以临时停车等待前面车辆。考试过程中有某一单项考试不合格,其他已经合格的考试项目也需要补考,单次考试有一次现场补考机会。需要补考时由学员或安全员(各地没有统一标准)将车辆开回起点,学员再次驾驶车辆进行考试,补考不及格只能间隔10天再次约考。

3.1.3 考试场地

各地根据考场实际布置不同考试顺序有所不同,图3-1为某考场科目二考试平面图。

图3-1 某考场科目二考试平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