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没走斑马线被撞,排除高速公路,一般交警会判行人次责。虽说行人有一定过错,但在这里要注意,交警在划分此责任时,即使机动车无责,但社会以人为本,所以机动车也有一个无过错10%责任。
很多人认人,行人有过错在先,所以行人负全责。但是,这种想法完全错误。行人违法不是被撞的理由。难道行人违法,机动车就该撞她吗?为什么不减速,踩刹车,打方向,采取避让措施?所以,机动车错误更大。
以上是交警责任划分的大概情况。当然,划分责任时,交警会按现场情况来划分的,比如说行人突然窜出,或者行人故意为之,那么机动车可能打同责。
在这里,本人和大多数人想法一致。谁违法,谁负责。行人为什么不遵纪守法,不走人行横道?所以,必须为自己的任性埋单,要机动车埋单显然不合理。遵守交法,人人平等。所以,我认为如果机动车没违法行为,负主责肯定不合理。
舆论归舆论,但不能左右交警的判决。行人是弱者,交警肯定判机动车主责甚至全责。同责可能性非常小。
法律就是法律,人人必须遵守。不要把弱者当作尚方宝剑,最后吃亏的是自己。撞残了,生活有啥意思?撞死了,赔了钱又何意义?好好想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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