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依法登记、未投保交强险电动三轮车肇事如何赔偿?

未依法进行登记、未投保交强险的电动三轮车或者是四轮电动车(老年代步车)的交通肇事,责任在电动车一方的,可参考机动车交通肇事赔偿的有关规定依法进行赔偿。

根据当前在路上行驶的电动三轮、四轮车情况看,基本上大部分是没有上牌和没上基本保险的超标电动车,均属于违法上路行驶。造成违法的原因一是:三、四轮电动车管理混乱,属性尚不明确,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定性不是十分清楚;二是:机、非道路混行的现象严重;三是:大部分地区不给这种车辆上牌,上保险;四是违章违法处罚没有依据;五是驾驶人违法造成的交通事故。鉴于这种电动车存在的现状,一旦由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赔偿原则当然是谁的责任谁负。

1、当地交管部门要求登记、上牌、上保险的电动三、四轮电动车未安要求去办理的,应属违法上路,按规定处罚查扣;

2、当地车管部门并未要求的超标三、四轮电动车登记、上牌、上保险,造成交通事故按机动车处罚,事故责任也应按照全责、主责、同等责任和次责负责相应的赔偿责任;

3、电动车与汽车发生的剐蹭碰撞,电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的事故,是谁的责任谁负,没有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电动车与行人之分,一切按交通规则办事,没有"强、弱”之分,按照电动车全责认定的办法去处理,这样,才能做到交通共同参与者的公证、公平原则;

4、电动三轮、四轮因无牌、无证、无保险的“三无”车上路,就属于非法上路行驶。谁驾驶谁负责,所以要尽量避免发生事故,一旦发生交通肇事,除非电动车自身无责任,一旦有责任,没有交强险,则完全由个人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三、四轮电动车上路行驶,有牌也好,无牌也罢,都要十分的加小心,别违章违法,只要交通事故是由电动车本身引起的,无论责任大小,在没买交强险的情况下,自然要自己掏腰包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