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驶证清零日期和行驶证并不是一天

这个是一天的,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为6年,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

行驶证清零日期和行驶证是一天的:

1、行驶证的领取日期是初次考取行驶证的发证日期,清分日按领证日期计算,领取满1年后24点清零(一年为一个记分周期,记分周期结束时记分清零)。例如,初次领证日期是2018年8月1日,记分清零日期是2019年8月1日24点;

2、按照《汽车行驶证申领和使用限定》限定第六十五条 道路出行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包括12分,从汽车行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依据道路出行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3、第六十六条 对汽车行驶人的道路出行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与此同时执行。汽车行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该分别计算,累加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