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驶证换新证时,旧证一并收回,申请人在办理时需供给材料:
1、汽车全部人身份表明原件;
2、《汽车牌证申请表》(受理窗口打印)单位车辆被委托人签字,个人车辆汽车车主签字;
3、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表明原件,以及汽车全部人的书面委托,代理人在《汽车牌证申请表》上签字;
4、一张汽车规范照片;(现场可供给免费拍照);
5、收回损坏的或未灭失、丢失的驾驶证;
6、对是出租企业的使用性质为“出租”的车辆,办理补领汽车驾驶证的,还需出租车所属单位在补领牌证《委托书》上注明“已核实车辆遗失牌证”等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