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驶证会在24点清零的:
1、行驶证记分周期从行驶证的初领时间开始计算,每年初领日0时至下1年初领日前一日的24时为一个记分周期;
2、《汽车行驶证申领和使用限定》第六十五条道路出行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包括12分,从汽车行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3、汽车行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到了12分,所处罚钱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除去;记分虽未到了12分,但尚有罚钱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