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出行安全法》第九十条限定:
1、行驶汽车在高速路上正常状况下的驾驶速度低于限定最低速度时速20%以上的,罚钱200元,记3分;
2、在高速路的驾驶速度低于最低限速20%以内的,不予罚钱处罚;
3、因修路、堵车、雨雾等恶劣天气引起高速路上车辆时速低于最低限速的,将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