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发生出行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等行为基本都将被认定为肇事逃逸:
1、明知发生出行事故,出行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出行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出行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出行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出行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来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络方式后离开医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