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这个处理好就结案。
剐蹭后逃逸处理完结案的:
1、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才是逃逸,与时间无关依据《道路出行事故处理程序限定》第一百一十二条限定:本限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出行肇事逃逸”,指的是发生道路出行事故后;
2、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行驶或遗弃车辆逃离道路出行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3、公安机关出行管理部门应该在邻省、市(地)、县交界的国、省、县道上,以及辖区内出行流量集中的路段,设置标有管辖地公安机关出行管理部门名称及道路出行事故报警电话号码的提示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