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之前的百车主将交强险一起过户了,且在之前的年限没有出险,是有优度惠的!具体的规定如下根据保监会的规定,上一年度未出险的车主,在进行续保时知可享受一定程度的保费优惠,而对出险次数多或赔道付金额高的车主,其保费也将根据情况,进行不同程度的上调。一般专情况下,车辆一年未出险属,第二年续保时即可享受10%的保费优惠,如果连续几年没有出险记录,那么优惠最高能达到30%。
过户车辆交强险并不是按新车交的:
1、《汽车出行事故责任强复制保险条例》对其有相应的限定第十二条 签订汽车出行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与此同时,投保人应该一次支付全部保险制费;
2、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保险标记符号。保险单、保险标记符号应该注明保险单号码、牌照号码、保险期限、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号码;
3、签订汽车出行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与此同时,投保人不允许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之外,向保险公司提出附加其他的条件的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