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市(县)辖区的机动车应先由市(县)车管所审核盖章。 二、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存档) :个人持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单位持组织机构代码证,委托代理的还需代理人身份证明。 三、补、换发行驶证后,收回未灭失、丢失或损毁的行驶证。
开车证丢失要去车管所补办,补办需供给的资料:
1、汽车全部人身份表明原件和复印件;
2、《汽车牌证申请表》,单位车辆被委托人签字,个人车辆汽车车主签字;
3、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是提交代理人身份表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汽车全部人的书面委托;
4、收回损坏的或未灭失、丢失的驾驶证。办理地点:汽车驾驶证丢失或损毁的,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