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紧急情况时走应急车道,罚款200元并扣除6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第四项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应急车道开车处罚方法:
1、汽车在非紧急状况时在高速路或城市很快的路应急车道驾驶的,罚钱百20元—200元,记6分;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出行安全法》第九十条 汽车行驶人违反道路出行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限定的,处警告或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钱。本法另有限定的,依照限定处罚;
3、依据《道路出行安全违法行为记度分分值》汽车行驶人有下列违问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行驶汽车在高速路或城市很快的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驾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