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报废牌照怎么处理

1.保留车牌的申请需要在车辆报废后6个月内提出;

保留了报废车的旧车牌,就是让旧车牌上到新车上即可,可带上以下材料前往当地交管所办理过户手续: 1、车主本人的身份证以及其复印件; 2、《机动车转移或注册申请表》; 3、年检的合格证明; 4、车辆的交强险凭证; 5、车辆的整车出厂合格证; 6、车辆的来历证明,若车辆为进口车,还需要进口凭证; 7、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8、车辆在登记注册时所提交的各种资料。

车辆报废车牌的处理方法:

1、车辆报废后,车牌还可以继续使用的,但是要在机动车所有人拥有3年以上(含3年)的机动车办理车辆报废注销登记后,机动车所有人新购的车辆,可以书面申请继续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2、但需要注意的是,机动车所有人自办理机动车报废注销登记之日起,超过6个月未提出申请使用报废机动车号牌号码的,车管所收回并重新启用;

3、车辆报废后车牌是可以保留的。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二条 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机动车强制报废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