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悬挂号牌扣多少分

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机动车驾驶人一次记12分,并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扣车,罚款20-200元,扣12分。如果随车携带行驶证和牌照的,只罚款扣分,不扣车。罚款数额,各地不同,但是涉及牌照的,一般都是200元;扣分标准全国统一。

未悬挂号牌一般会扣12分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2、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3、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90条的规定予以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