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新规有以下这些新变动:
1、醉酒驾驶在刑法中规定的罪名是“危险驾驶罪”。五一刚过,而伴随着五一一起来到人们身边的是2011年2月25日《刑法修正案八》的施实。大家对“醉驾入刑”给予高度关注,从各种不同的角度普遍议论着醉驾入刑;
2、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22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构成其他犯罪的,依法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据此可见,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所以“醉驾”在刑法罪名中定义是“危险驾驶罪”;
3、构成此罪的主体要件是从事机动车交通行为的普通自然人主体;客体要件是醉酒驾驶,即经过检测,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构成醉驾,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系酒驾,酒驾不能单独构成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