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变道左侧屁股被撞是追尾行为,后车全责。同车道驾驶的汽车,后车应该与前车维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出行安全法》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驾驶的汽车,后车应该与前车维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允许超车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正常变道被撞侧面谁的责任:
1、变道后侧身被撞,前车未完成变道前车全责,前车以完成变道在道内的,后车全责。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
3、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