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样清零,驾照清分日期是按照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来计算的。在记分周期内扣分未缴罚款的,则记分记录计入下一个记分周期内。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第六十九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驾照清分日期是不存在看时间的,到哪天就哪天:
1、驾驶证的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且12个月的记分周期并非市民所理解的自然年,而是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2、即从驾驶证上标注的领证日那天起,12个月为一个记分周期;
3、若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满12分,且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自动清除;若记分未满12分,但有罚款未缴纳的,此记分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4、若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则要重新进行科目一考试,考试合格后才可获得驾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