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持行驶证行驶车辆的,由公安机关出行管理部门扣留汽车,通知当事人供给行驶证,当事人供给行驶证的,可以依照道路出行第九十条的限定处以二百元罚钱,并扣除行驶证1分,后应立刻归还汽车。
随身不带驾照不能开车的,处罚:
1、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无论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是否违法,都不得继续驾驶了;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并通知驾驶员提供驾驶证。根据提供的驾驶证的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3、当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交警应当给予警告或者处以20-200元罚款,及时归还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