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驶汽车不带驾驶证,扣1分,罚钱50。行驶证记分是对行驶人出行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道路出行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值最高12分、最低1分,记分周期为一个审验期,一个周期被记12分的,该行驶人就失去行驶资格,一般情况下要不少于7天出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恢复行驶资格。记分起到强行行驶人遵守出行安全法作用,那么就会降低出行事故发案率,不过执法中对行驶人记分处罚丧失了严肃性、规范性,使记分流于形式。
c1不带驾照的处罚如下:
1、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的,罚款20-200元,驾驶证扣1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违法代码1110;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3、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4、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规定: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的驾驶证扣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