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上限制时间的:
1、根据浙江省公路管理局收费结算中心的解释,标准是“40公里/小时+15分钟”;
2、也就是说,车辆下高速到出口刷卡,系统会自动计算,车辆从入口到出口的里程,以40公里/小时的车速算,总共需要多少时间,再在这个时间上加15分钟。一旦车辆的实际行驶时间,超过了系统计算出来的时间,那就判定为“超时”;
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我国高速公路的最低时速一般为60公里。所以这个标准已经给驾驶员留出了充足的时间量,把一定的休息、加油的时间考虑在内了。 当然,如果驾驶员需要更多时间的休息,或者因为加油、修车耽误较久,只要有相应的票据、凭证,由收费站确认无误后,可以不算作超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