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车主对交通事故存有侥幸心理,认为只要小心开车就不会发生事故,买保险就是浪费资金。如果不买保险,如果再不幸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责任人家境贫寒,又没有参加任何保险,致使无力对受害的第三者进行赔偿,就会成为一种影响安定的社会现象,人们称呼这种情况为“穷肇事”。“穷肇事”对于社会的危害性巨大,由于事故赔偿经费没有着落,善后事宜久拖不决,首先是延误了受害人的救治和赔付工作;其次是诱发肇事逃逸案件的发生。事故发生后,肇事驾驶人自知罪责难逃,又没有买保险,害怕承担赔偿责任,于是就悄悄弃车逃离事故现场,长时间下落不明,让受害人百般无奈;第三是没有及时得到救助的受害人及其家属到处上访或闹事,给政府和事故处理部门增加了工作难度,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