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要保护事故现场和施救,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除不可抗力外,被保险人应在保险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对于在外地出险的,如果保险人在出险当地有分支机构,被保险人可以直接向当地的分支机构报案。目前,全国性的保险公司均建立了“代查勘、代定损”的“双代制度”,能够迅速提供案件受理服务。如果保险人在当地没有分支机构,被保险人就应直接向承保公司报案,并要求承保公司对事故的处理提出具体的意见。报案方式通常有:上门报案、电话报案、传真报案等。其中电话报案快捷方便。
可接受报案的部门有客服中心、理赔部门等。
报案时需说明的内容包括:保单号码、被保险人姓名、车型、牌照号码、出险时间、出险地点、出险原因、事故类型、受损情况、报案人姓名、联系电话、驾驶人姓名等。如果涉及第三者,还需说明第三方车辆的车型和牌照号码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