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城市公路限速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

一般情况下,市区限速40,环城路限速60,高架和环城快速路会有限速警示牌。部分特殊道路有限速标志,请按实际情况行驶。

汽车城市公路限速30公里:

1、第三十九条 汽车上道路驾驶不允许超过限速标记符号、标线就说明的速度;同方向划有二条以上汽车道的道路,没有限速标记符号、标线的,城市道路最高时速为70公里,封闭的汽车专用道路和公路最高时速为80公里;

2、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正三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在道路上驾驶时最高时速为30公里;

3、附载做业人员的货运汽车、全挂拖斗车、运载危险化学品德货运汽车、二轮摩托车、侧三轮摩托车和铰接式客车、电车在城市道路上驾驶最高时速为50公里,在封闭的汽车专用道路和公路上驾驶时最高时速为6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