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临时车牌有效期分为15日,30日,90日,包括工作日和节假日,其中本行政辖区内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15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需要跨行政辖区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30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领取临时号牌时须按要求,填写《临时行驶车登记表》,提交以下资料:
1、机动车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来历凭证;
3、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进口机动车的进口证明;
4、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和发动机号码拓印模。车管所审核上述资料符合规定,并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性能检测合格,予以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并签署有效期和起止地点。